让贷款实现梦想--个人创业
贷款对象
●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
● 就业困难人员(含残疾人)
●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
● 刑满释放人员
● 高校毕业生(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)
●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
● 返乡创业农民工
● 网络商户
●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
●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
● 合法创业的其他自主创业人员
贷款额度
最高额度为15万元,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、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、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创业,可申请2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。
贷款期限
最高不超过3年。
贷款贴息
对贫困地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,3年内全额贴息。
对其他地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,按2年(第1年、第2年)全额贴息执行。
反担保措施
● 党政机关、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信用担保;
● 收入稳定的企业职工提供信用担保;
● 创业人员3户以上互相联保;
● 经人社部门所属创贷中心和经办金融机构认定信誉度高、有 一定财产和稳定收入的其他人员;
● 资产抵押(建设用地使用权、企业房屋建筑物、个人住宅等);
● 有价证券质押(存单、债券、其他有价证券等);
● 各地贷款评议委员会认为风险可控的其他反担保方式。
申请材料(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)
● 申请人身份证;
● 营业执照(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种、养殖业承包合同);
● 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、质押物资料(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)。
人才创业申请15万元(不含15万元)以上2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,提供大专以上学历、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、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。